打击骗购保障房 事后罚款不如事前公开
摘要:(4月21日《人民》) 关于保障房的“奇闻”,媒体曾接二连三地报道:武汉经适房“6连号”、老河口市经适房“14连号”;重庆渝中区经适房交房8个月,一半左右被出租;石家庄上千套经适房遭遇弃购;马化腾身价近300亿还能领经适房补贴;杨澜、余华等文化名人在杭州西溪湿地有“廉租别墅”……保障性住房屡曝问题,一个“诈骗罪”、“罚款20万元”就完事了吗?而越来越多的却表明,经适房已经不再“经济适用”;保障房“被骗购”,“病”从不公开
深圳市*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该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的修正草案。该修正草案规定,将对骗购保障性住房行为以诈骗罪论处,并可处以高达20万元的罚款,终身不再受理骗购者的住房保障申请。(4月21日《人民》)
关于保障房的“奇闻”,媒体曾接二连三地报道:武汉经适房“6连号”、老河口市经适房“14连号”;重庆渝中区经适房交房8个月,一半左右被出租;石家庄上千套经适房遭遇弃购;马化腾身价近300亿还能领经适房补贴;杨澜、余华等文化名人在杭州西溪湿地有“廉租别墅”……保障性住房屡曝问题,一个“诈骗罪”、“罚款20万元”就完事了吗?
保障性住房是*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标、限价或低租金的住房。有资格获得这项服务的人群当属城镇低收入人群。而越来越多的却表明,经适房已经不再“经济适用”;保障房“被骗购”,“病”从不公开、无透明入:上述“奇闻”就是佐证,保障房成了某些官员“权力自肥”的工具,或者说是一种徒有其名的“*绩噱头”。
如何让*府的住房福利*策能够真正惠及低收入或困难群体?笔者认为,让保障房信息公开透明是根本。当前,之所以出现诸如武汉、重庆经适房销售方面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就是有关方面暗箱操作、捂捂盖盖,缺乏透明度,让本该属于弱势群体的福利成了权贵一族的“唐僧肉”。
坚持公开透明,首要的关键是让保障房从规划到建设再到销售全程“公示化”。小区规划地点、适应人群、房屋套数、申报人员详细名单、入选资格、入围名单等,要全部翔实地在互联、报纸等媒体上公布,接受公众的监督。其次要加强保障房销售过程中的人员核实。可以邀请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全程参与经适房入选名单的确认,严格审核,确保购房名单的公正、公道。再次,要加强对经适房售中、售后监督。小区地点、房屋套数、申报人员详细名单、入选资格、入围名单等,要全部详实地在互联、报纸等媒体上公布,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开透明是保障房的“灵魂”。没有公开透明,“诈骗罪”、“罚款20万元”势必出现执行疲软的尴尬局面——尤其是民不告官不纠的氛围下,更是如此。因此,必须将保障房从规划到建设再到销售的各项环节置于阳光的曝晒下,全程“公示化”,才能最大程度上减少个各种阴暗面,才能让麻木不仁者“觉羞耻”、让为富不仁者“见光死”。(王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