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冬生被控涉案85万元 律师称部分属人情往来
前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主任李冬生25日在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被检方指控涉案85万元人民币。法庭未当庭宣判。
当日8时18分,押解李冬生的警车驶入法院。由于丹东下起了中雨,透过被薄雾笼罩的车窗,依稀见到李冬生侧目望向窗外,身穿印有“凤城市看守所”字样的囚衣。
近两日在辽宁省数个城市审理的第二批足坛反腐案件中,李冬生是惟一被控两项罪名的涉案被告,除受贿罪,他还被指控犯有贪污罪。
李冬生被指控30项受贿罪名,涉案金额约79万元;被指控11项贪污罪名,涉案金额约6万元,两项合计85万元。
李冬生1997年进入足协工作,曾任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主任。此后,他调任中国足协技术部。李冬生嗓音略带沙哑,说话语速缓慢,在圈内留下低调的印象。
案发后李冬生面对官媒采访时曾说,逢年过节,“要求进步”的裁判都会来看望他,都是国际裁判,一般都送1万块钱,个别有5000元的。
当日上午庭审持续到11时。中午休庭时,李冬生代理律师肖洪有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李冬生本人对取证过程有异议。
下午的庭审持续到17时40分左右。在押解李冬生的警车驶离法院后,肖洪有走出法院,再次接受采访。他说,办案机关未能及时通过他申请与李冬生会面的请求,自己直到今年3月8日才被允许和李冬生会面。
对于涉案金额,肖洪有说,裁判培训班在培训过程中经费不足,学员要交一部分,剩余部分当做劳务费和辛苦费给他(指李冬生)了,不构成贪污。对于涉嫌受贿的79万元,肖洪友认为有相当一部分是人情往来、过节送礼。(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