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不再建设45万吨以下煤矿
山东省将严格控制煤炭业固定资产投资。今天从山东省煤炭工业局获悉,山东省将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新煤矿建设,今后一律不再建设45万吨以下煤矿。
此前,山东省提出,30万吨以下煤矿不再审批,经整合形成的矿井单井规模不得低于15万吨/年。今年年底以前3万吨以下煤矿一律关闭,明年年底前完成6万吨以下小煤矿的关闭任务,而到2008年底前淘汰9万吨以下小煤矿。按照规定,今后,聊城、济南地区原则上不再建新的煤矿,同时,严格控制巨野煤田的开采规模和进度。
据悉,截至2005年底,山东省持有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各类煤矿329处,其中,生产能力9万吨以下的小煤矿160处,占矿井总数48.6%,而产量只有435万吨,仅占山东省煤矿总产量3.1%。山东省煤炭工业局负责人指出,随着煤炭市场转暖,与别的产煤大省一样,山东省也出现了超核定生产能力生产的迹象,目前山东省已有58对矿井资源枯竭,多数矿井生产接续紧张,按目前的生产能力,山东省煤矿资源储量仅能维持30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