唇炎

首页 » 常识 » 灌水 » 反对杂文争鸣中的语言霸权dy4dsw1p
TUhjnbcbe - 2020/6/14 12:58:00
关爱青少年儿童白癜风

反对杂文争鸣中的“语言霸权”


笔者所说的“语言霸权”不特指任何派别任何人和任何特定的文章,只是指一种现象。这种现象在什么*治倾向性的人群中都有存在,并非某种*治倾向性的人所特有。但是由于在我们杂文圈里面,已经形成一个“主流杂文家”群体,他们的倾向性往往比较统一,不仅人数多、地位高、资格老,往往垄断了杂文界的话语权。因此,在杂文圈里的争鸣中,他们或者他们的支持、拥护者往往自觉不自觉地表现出一种“语言霸权”,人为地制造一种不平等、不对称的对话环境,给杂文圈中的“异见人士”一种无形的压力,给争鸣的正常进行设置了一种无形的障碍。当然,在与他们观点、立场完全对立的另一方也有这种情况,而且程度也不低于他们。但是由于我现在说的是杂文界里面的事情,所以就只在此范围内就事论事。这种“语言霸权”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把自己单方面认同的某些价值观念强加于人,为问题的争论定调,并且控制着这种价值观念的解释权,使其自己既是争论中的一方,又是争论的裁决者。二、为具体的“论敌”和“敌论”贴标签,他可以不加论证地把你或者你的论点往某种被否定的东西上面“挂靠”,这种做法虽然与扣帽子和谩骂有一定区别,但毕竟还是属于一种变相的“扣帽子”。他不是通过科学、逻辑的论证,证明你的某个观点不成立或者进行直接反驳,而是不加论证地确认你或者你的观点就是“假想敌”,然后加以“消灭”。面对这种情况,如果你也像他这样干,就会变成一种对骂或者无谓的“口水仗”。当你不愿意用他们的这两种方法进行论辩的时候,你就跟他处于一种不平等、不对称的地位,使争论无法正常进行。这使我想起两件“文革”往事:往事一,两派斗争,其中一派得到过“中央文革”的支持,于是就把这当成了“上方宝剑”,由于“中央文革”在“文革”期间的特殊地位,于是对立派不敢得罪,于是曾经得支持方便成为了“常胜派”。往事二,不同派别的两个红卫兵辩论,其中一个在辩论中用了“修养”两个字,结果被另外一派的那个红卫兵揪住不放,穷追猛打。他的理由是,当时正批判刘少奇的所谓“黑修养”,你用了“修养”的词就说明你肯定“修养”,就说明你肯定刘少奇,就说明你是反革命,结果那个提到“修养”两字的红卫兵不仅败下阵来,还被本派开除出红卫兵组织。在杂文圈的争鸣中,笔者属于另类和少数派,面对的往往是在杂文界垄断着“话语权”的“主流杂文家”及其支持者,相对比较孤立。而之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还坚持开展争鸣,看中的是杂文界大多数是知识分子而不是*客,他们一般不会指鹿为马,相信他们会以理服人,有理就服人。但是有时候我发现自己错了。某些“主流杂文家”指鹿为马或者强词夺理起来,不亚于某些*客。“主流杂文家”中很多是信奉所谓“普世价值”的,作为个人对一种*治观念的信仰,这无可指责,但是不应该抱团成派,更不应该以“普”划线论是非。因为所谓“普世价值”只是“百家争鸣”中的一家,其正确性尚有待论证,你拿来当自己的旗帜无可厚非,但拿来“律人”就有点不讲道理了。说到这里,我不能不提到一个人,并且对他表示敬意。前不久,我曾经在络上发表《现代版的“叶公好龙”》一文,一位名叫“落桂闲人”的友质疑我的观点,并且与我一来二去地进行了几轮争论。很明显,他是信奉“普世价值”的,但是他始终没有拿他的价值观念强加于人,而是自始至终在一种双方认可的语言环境中进行辩论,虽然最终“求”不了“同”,就只好“存异”。既各自保留看法,也维持了对对方的尊重。那场辩论获得了其它友的肯定,认为是在当今文坛上不多见的。他的身上,也体现了“我坚决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坚决维护你讲话的权利”。他是在“主流杂文家”中不多见的一位。本文已经分页:【1】2赞

1
查看完整版本: 反对杂文争鸣中的语言霸权dy4dsw1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