唇炎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国家卫健委发通知,流感来了基层要做这些工 [复制链接]

1#

我国即将进入流行性感冒疫情流行季节,为有效应对流感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做好今冬明春流行性感冒医疗工作,1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流行性感冒医疗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加强医务人员特别是基层医务人员培训,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流感防控中的作用,具体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培训,减少重症发生

系统开展培训,加强医务人员特别是基层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对流感病例的早期识别和早期抗病毒治疗意识和能力,减少重症发生,要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流感防控中的作用。

二、尤其注意重点人群,严格按规范治疗

要特别
  我国即将进入流行性感冒疫情流行季节,为有效应对流感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就做好今冬明春流行性感冒医疗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流感医疗工作
  各级卫生健康行*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要高度重视流感医疗工作,提高责任意识,坚持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重视监测工作,密切
  

二、加强重症及危重症病例的监测与救治
  各地卫生健康行*部门要高度重视流感监测工作,医院作用,进一步加强重症及危重症病例监测与报告。要加强与疾控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了解流感病毒变异情况。各省(区、市)要组建本辖区流感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辖区内流感医疗救治培训、技术指导和重症及危重症患者的会诊等工作。对重症患者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集中医院治疗,医院要统一调配资源,确保流感重症患者救治需求,切实减少重症及危重症的发生,降低病死率。
  

三、协调资源有序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各级卫生健康行*部门要按照《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年版修订版)》(以下简称《诊疗方案》),医院、医院、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资源,统筹协调发热门诊、急诊、呼吸科、儿科、重症医学科等相关科室力量,全力做好流感医疗救治工作。要特别
  

四、充分发挥医联体作用强化培训效果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部门要严格按照《诊疗方案》与相关技术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流感早期识别、诊断与治疗能力,增强早期使用抗病毒药物意识,特别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对流感病例的早期识别和早期抗病毒治疗意识和能力,减少重症发生。要充医院的作用,利用驻点培训、现场指导、远程医疗等手段,加大对医联体内下级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
  

五、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用
  基层医疗机构要结合本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和患者病情,规范开展咨询疏导、病例筛查等工作,科学实施分级诊疗,合理分流患者,轻症患者尽量在社区治疗并进行居家隔离。畅通转诊绿色通道,及时将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流感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向辖区居民宣传流感防治核心信息。要组织动员家庭医生团队,对签约服务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引导居民做好自我防护、患病后合理就医。
  

六、营造科学规范的宣传教育氛围
  各级卫生健康行*部门要组织做好流感防治宣传引导和健康教育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主要媒体和官方网站、微博、
  附件:全国流行性感冒医疗救治专家组名单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

年11月19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年版修订版)


  流行性感冒(以下简称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在世界范围内暴发和流行。


  流感起病急,虽然大多为自限性,但部分因出现肺炎等并发症可发展至重症流感,少数重症病例病情进展快,可因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和/或多脏器衰竭而死亡。重症流感主要发生在老年人、年幼儿童、孕产妇或有慢性基础疾病者等高危人群,亦可发生在一般人群。
  全国既往流感监测结果显示,我国即将进入流感流行季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流感的临床管理,减少重症流感发生,降低病死率,在《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年版)》的基础上,结合近期国内外研究成果及我国既往流感诊疗经验,制定本诊疗方案。
  

一、病原学
  流感病毒属于正粘病毒科,为RNA病毒。根据核蛋白和基质蛋白分为甲、乙、丙、丁四型。
  目前感染人的主要是甲型流感病毒中的H1N1、H3N2亚型及乙型流感病毒中的Victoria和Yamagata系。
  流感病毒对乙醇、碘伏、碘酊等常用消毒剂敏感;对紫外线和热敏感,56℃条件下30分钟可灭活。
  

二、流行病学
  (一)传染源。流感患者和隐性感染者是流感的主要传染源。从潜伏期末到急性期都有传染性。病毒在人呼吸道分泌物中一般持续排毒3—6天,儿童、免疫功能受损患者排毒时间可超过1周。
  (二)传播途径。流感主要通过打喷嚏和咳嗽等飞沫传播,经口腔、鼻腔、眼睛等黏膜直接或间接接触感染。接触被病毒污染的物品也可通过上述途径感染。
  (三)易感人群。人群普遍易感。接种流感疫苗可有效预防相应亚型的流感病毒感染。
  (四)重症病例的高危人群。下列人群感染流感病毒,较易发展为重症病例,应给予高度重视,尽早给予抗病毒药物治疗,进行流感病毒核酸检测及其他必要检查。
  1.年龄<5岁的儿童(年龄<2岁更易发生严重并发症);
  2.年龄≥65岁的老年人;
  3.伴有以下疾病或状况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除外)、肾病、肝病、血液系统疾病、神经系统及神经肌肉疾病、代谢及内分泌系统疾病、免疫功能抑制(包括应用免疫抑制剂或HIV感染等致免疫功能低下);
  4.肥胖者[体重指数(bodymassindex,BMI)大于30,BMI=体重(kg)/身高(m)2];
  5.妊娠及围产期妇女。
  

三、发病机制及病理
  (一)发病机制。甲、乙型流感病毒通过HA结合呼吸道上皮细胞含有唾液酸受体的细胞表面启动感染。流感病毒通过细胞内吞作用进入细胞,病毒基因组在细胞核内进行转录和复制。复制出大量新的子代病毒颗粒,这些病毒颗粒通过呼吸道粘膜扩散并感染其他细胞。流感病毒感染人体后,可以诱发细胞因子风暴,导致全身炎症反应,出现ARDS、休克及多脏器功能衰竭,儿童可发生急性坏死性脑病。
  (二)病理改变。病理变化主要表现为呼吸道纤毛上皮细胞呈簇状脱落、上皮细胞化生、固有层粘膜细胞充血、水肿伴单核细胞浸润等病理变化。重症肺炎可发生弥漫性肺泡损害。合并脑病时出现脑组织弥漫性充血、水肿、坏死。儿童急性坏死性脑病表现为丘脑为主的对称性坏死性病变,局部无明显炎症反应。合并心脏损害时出现心肌细胞肿胀、间质出血,淋巴细胞浸润、坏死等炎症反应。
  

四、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
  潜伏期一般为1—7天,多为2—4天。
  (一)临床表现。主要以发热、头痛、肌痛和全身不适起病,体温可达39—40℃,可有畏寒、寒战,多伴全身肌肉关节酸痛、乏力、食欲减退等全身症状,常有咽喉痛、干咳,可有鼻塞、流涕、胸骨后不适等。颜面潮红,眼结膜充血。
  部分以呕吐、腹痛、腹泻为特点,常见于感染乙型流感的儿童。
  无并发症者病程呈自限性,多于发病3—4天后体温逐渐消退,全身症状好转,但咳嗽、体力恢复常需1—2周。
  (二)并发症。肺炎是流感最常见的并发症,其他并发症有神经系统损伤、心脏损害、肌炎、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和脓毒性休克等。
  1.肺炎
  流感并发的肺炎可分为原发性流感病毒性肺炎、继发性细菌性肺炎或混合性肺炎。流感起病后2—4天病情进一步加重,或在流感恢复期后病情反而加重,出现高热、剧烈咳嗽、脓性痰、呼吸困难,肺部湿性罗音及肺实变体征。外周血白细胞总数和中性粒细胞显著增多,以肺炎链球菌、金*色葡萄球菌、流感嗜血杆菌等为主。
  2.神经系统损伤
  包括脑炎、脑膜炎、急性坏死性脑病、脊髓炎、吉兰-巴雷综合征(Guillain-Barresyndrome)等。
  3.心脏损伤
  心脏损伤不常见,主要有心肌炎、心包炎。可见肌酸激酶升高、心电图异常,重症病例可出现心力衰竭。此外,感染流感病毒后,心肌梗死、缺血性心脏病相关住院和死亡的风险明显增加。
  4.肌炎和横纹肌溶解
  主要症状有肌痛,肌无力,肾功能衰竭,血清肌酸激酶、肌红蛋白升高,急性肾损伤等。
  5.脓毒性休克
  表现为高热、休克及多脏器功能障碍等。
  (三)实验室检查。
  1.外周血常规:白细胞总数一般不高或降低,重症病例淋巴细胞计数明显降低。
  2.血生化:部分病例出现低钾血症,少数病例肌酸激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肌酐等升高。
  3.病原学相关检查:
  (1)病毒核酸检测:以RT-PCR(最好采用real-timeRT-PCR)法检测呼吸道标本(咽拭子、鼻拭子、鼻咽或气管抽取物、痰)中的流感病毒核酸。病毒核酸检测的特异性和敏感性最好,且能区分病毒类型和亚型。
  (2)病毒抗原检测(快速诊断试剂检测):快速抗原检测方法可采用胶体金和免疫荧光法。由于快速抗原检测的敏感性低于核酸检测,因此对快速抗原检测结果的解释应结合患者流行病史和临床症状综合考虑。
  (3)血清学检测:动态检测的IgG抗体水平恢复期比急性期有4倍或4倍以上升高有回顾性诊断意义。
  (4)病毒分离培养:从呼吸道标本中分离出流感病毒。在流感流行季节,流感样病例快速抗原诊断和免疫荧光法检测阴性的患者建议也作病毒分离。
  (四)影像学表现。并发肺炎者影像学检查可见肺内斑片状、磨玻璃影、多叶段渗出性病灶;进展迅速者,可发展为双肺弥漫的渗出性病变或实变,个别病例可见胸腔积液。
  儿童并发肺炎者肺内片状影出现较早,多发及散在分布多见,易出现过度充气,影像学表现变化快,病情进展时病灶扩大融合,可出现气胸、纵隔气肿等征象。
  

五、诊断
  诊断主要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病原学检查。
  (一)临床诊断病例。出现上述流感临床表现,有流行病学证据或流感快速抗原检测阳性,且排除其他引起流感样症状的疾病。
  (二)确定诊断病例。有上述流感临床表现,具有以下一种或以上病原学检测结果阳性:
  1.流感病毒核酸检测阳性。
  2.流感病毒分离培养阳性。
  3.急性期和恢复期双份血清的流感病毒特异性IgG抗体水平呈4倍或4倍以上升高。
  

六、重症与危重病例


  (一)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重症病例。
  1.持续高热>3天,伴有剧烈咳嗽,咳脓痰、血痰,或胸痛;
  2.呼吸频率快,呼吸困难,口唇紫绀;
  3.神志改变:反应迟钝、嗜睡、躁动、惊厥等;
  4.严重呕吐、腹泻,出现脱水表现;
  5.合并肺炎;
  6.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
  (二)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危重病例。
  1.呼吸衰竭;
  2.急性坏死性脑病;
  3.脓毒性休克;
  4.多脏器功能不全;
  5.出现其他需进行监护治疗的严重临床情况。
  

七、鉴别诊断
  (一)普通感冒。流感的全身症状比普通感冒重;追踪流行病学史有助于鉴别;普通感冒的流感病原学检测阴性,或可找到相应的感染病原证据。
  (二)其他类型上呼吸道感染。包括急性咽炎、扁桃体炎、鼻炎和鼻窦炎。感染与症状主要限于相应部位。局部分泌物流感病原学检查阴性。
  (三)其他下呼吸道感染。流感有咳嗽症状或合并气管-支气管炎时需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相鉴别;合并肺炎时需要与其他肺炎,包括细菌性肺炎、衣原体肺炎、支原体肺炎、病毒性肺炎、真菌性肺炎、肺结核等相鉴别。根据临床特征可作出初步判断,病原学检查可资确诊。  

八、治疗
  (一)基本原则。
  1.对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应尽早隔离治疗。
  2.住院治疗标准(满足下列标准1条或1条以上):
  (1)妊娠中晚期及围产期妇女。
  (2)基础疾病明显加重,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慢性心功能不全、慢性肾功能不全、肝硬化等。
  (3)符合重症或危重流感诊断标准。
  (4)伴有器官功能障碍。
  3.非住院患者居家隔离,保持房间通风。充分休息,多饮水,饮食应当易于消化和富有营养。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尤其是儿童和老年患者。
  4.流感病毒感染高危人群容易引发重症流感,尽早抗病毒治疗可减轻症状,减少并发症,缩短病程,降低病死率。
  5.避免盲目或不恰当使用抗菌药物。仅在有细菌感染指征时使用抗菌药物。
  6.儿童忌用阿司匹林或含阿司匹林药物以及其他水杨酸制剂。
  (二)对症治疗。高热者可进行物理降温,或应用解热药物。咳嗽咳痰严重者给予止咳祛痰药物。根据缺氧程度采用适当的方式进行氧疗。
  (三)抗病毒治疗。
  1.抗流感病毒治疗时机
  重症或有重症流感高危因素的患者,应尽早给予抗流感病毒治疗,不必等待病毒检测结果。发病48h内进行抗病毒治疗可减少并发症、降低病死率、缩短住院时间;发病时间超过48h的重症患者依然可从抗病毒治疗中获益。
  非重症且无重症流感高危因素的患者,在发病48h内,在评价风险和收益后,也可考虑抗病毒治疗。
  2.抗流感病毒药物
  神经氨酸酶抑制剂(NAI)对甲型、乙型流感均有效。
  (1)奥司他韦(胶囊/颗粒):成人剂量每次75mg,每日2次。1岁及以上年龄的儿童应根据体重给药:体重不足15Kg者,予30mg每日2次;体重15~23Kg者,予45mg每日2次;体重23~40Kg者,予60mg每日2次;体重大于40Kg者,予75mg每日2次。疗程5天,重症患者疗程可适当延长。肾功能不全者要根据肾功能调整剂量。
  (2)扎那米韦:适用于于成人及7岁以上青少年,用法:每日2次,间隔12小时;每次10mg(分两次吸入)。但吸入剂不建议用于重症或有并发症的患者。
  (3)帕拉米韦:成人用量为~mg,小于30d新生儿6mg/kg,31—90d婴儿8mg/kg,91d—17岁儿童10mg/kg,静脉滴注,每日1次,1~5天,重症病例疗程可适当延长。目前临床应用数据有限,应严密观察不良反应。
  离子通道M2阻滞剂金刚烷胺和金刚乙胺仅对甲型流感病毒有效,但目前监测资料显示甲型流感病毒对其耐药,不建议使用。
  (四)重症病例的治疗。
  治疗原则:积极治疗原发病,防治并发症,并进行有效的器官功能支持。
  1.如出现低氧血症或呼吸衰竭,应及时给予相应的治疗措施,包括氧疗或机械通气等。
  2.合并休克时给予相应抗休克治疗。
  3.出现其他脏器功能损害时,给予相应支持治疗。
  4.出现继发感染时,给予相应抗感染治疗。
  (五)中医治疗
  1.轻症辨证治疗方案。
  (1)风热犯卫。
  主症:发病初期,发热或未发热,咽红不适,轻咳少痰,无汗。
  舌脉:舌质红,苔薄或薄腻,脉浮数。
  治法:疏风解表,清热解毒。
  基本方药:银翘散合桑菊饮加减。
  
  
   银花15g连翘15g桑叶10g菊花10g
  
  
   桔梗10g牛蒡子15g竹叶6g芦根30g
  
  
   薄荷(后下)3g生甘草3g
  煎服法:水煎服,每剂水煎毫升,每次口服毫升,1日2次;必要时可日服2剂,每6小时口服1次,每次毫升。
  加减:苔厚腻加藿香10g、佩兰10g;
  
   咳嗽重加杏仁10g、炙枇杷叶10g;
  
   腹泻加*连6g、木香3g;
  
   咽痛重加锦灯笼9g、玄参15g。
  若呕吐可先用*连6g,苏叶10g水煎频服。
  常用中成药: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类,如金花清感颗粒、连花清瘟胶囊(颗粒)、清开灵颗粒(胶囊、软胶囊、片)、疏风解毒胶囊、银翘解毒类、桑菊感冒类等。
  儿童可选儿童抗感颗粒、小儿豉翘清热颗粒等。
  (2)热毒袭肺。
  主症:高热,咳嗽,痰粘咯痰不爽,口渴喜饮,咽痛,目赤。
  舌脉:舌质红,苔*或腻,脉滑数。
  治法:清热解毒,宣肺止咳。
  基本方药:麻杏石甘汤加减。
  
  
   炙麻*5g杏仁10g生石膏(先煎)30g
  
  
   知母10g浙贝母10g桔梗10g*芩15g
  
  
   柴胡15g生甘草10g
  煎服法:水煎服,每剂水煎毫升,每次口服毫升,1日2次;必要时可日服2剂,每6小时口服1次,每次毫升。
  加减:便秘加生大*(后下)6g;
  
   苔厚腻加苍术10g、厚朴10g;
  
   持续高热加青蒿15g、丹皮10g。
  常用中成药:清热解毒、宣肺止咳类,如连花清瘟胶囊(颗粒)、银*类制剂、莲花清热类制剂等。
  儿童可选小儿肺热咳喘颗粒(口服液)、小儿咳喘灵颗粒(口服液)、羚羊角粉冲服。
  2.重症辨证治疗方案。
  (1)毒热壅肺。
  主症:高热不退,咳嗽重,少痰或无痰,喘促短气,头身痛;或伴心悸,躁扰不安。
  舌脉:舌质红,苔薄*或腻,脉弦数。
  治法:解毒清热,泻肺活络。
  基本方药:宣白承气汤加减。
  
  
   炙麻*6g生石膏(先煎)40g杏仁9g知母10g
  
  
   鱼腥草15g葶苈子10g*芩10g浙贝母10g
  
  
   生大*(后下)6g青蒿15g赤芍10g生甘草3g
  煎服法:水煎服,每剂水煎毫升,每次口服毫升,1日2次;必要时可日服2剂,每6小时口服1次,每次毫升。也可鼻饲或结肠滴注。
  加减:持续高热加羚羊角粉0.6g(分冲)、安宫牛*丸1丸;
  
   腹胀便秘加枳实9g、元明粉6g(分冲);
  
   喘促加重伴有汗出乏力者加西洋参10g、五味子6g。
  (2)毒热内陷,内闭外脱。
  主症:神识昏蒙、淡漠,口唇爪甲紫暗,呼吸浅促,咯粉红色血水,胸腹灼热,四肢厥冷,汗出,尿少。
  舌脉:舌红绛或暗淡,脉沉细数。
  治法:益气固脱,清热解毒。
  基本方药:参附汤加减
  
  
   生晒参15g炮附子(先煎)10g*连6g
  
  
   金银花20g生大*6g青蒿15g
  
  
   山萸肉15g枳实10g
  煎服法:水煎服,每剂水煎毫升,每次口服毫升,1日2次;必要时可日服2剂,每6小时口服1次,每次毫升。也可鼻饲或结肠滴注。
  3.恢复期辨证治疗方案。
  气阴两虚,正气未复。
  主症:神倦乏力,气短,咳嗽,痰少,纳差。
  舌脉:舌暗或淡红,苔薄腻,脉弦细。
  治法:益气养阴。
  基本方药:沙参麦门冬汤加减。
  
  
   沙参15g麦冬15g五味子10g浙贝母10g
  
  
   杏仁10g青蒿10g炙枇杷叶10g
  
  
   焦三仙各10g
  煎服法:水煎服,每剂水煎毫升,每次口服毫升,1日2次;必要时可日服2剂,每6小时口服1次,每次毫升。也可鼻饲或结肠滴注。
  注:
  1.妊娠期妇女发病,治疗参考成人方案,避免使用妊娠禁忌药,治病与安胎并举,以防流产,并应注意剂量,中病即止。
  2.儿童用药可参考成人治疗方案,根据儿科规定调整剂量,无儿童适应症的中成药不宜使用。
  

九、预防
  (一)疫苗接种。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最有效的手段,可以显著降低接种者罹患流感和发生严重并发症的风险。推荐60岁及以上老年人、6月龄至5岁儿童、孕妇、6月龄以下儿童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慢性病患者和医务人员等人群,每年接种流感疫苗。
  (二)药物预防。药物预防不能代替疫苗接种,只能作为没有接种疫苗或接种疫苗后尚未获得免疫能力的重症流感高危人群的紧急临时预防措施。可使用奥司他韦、扎那米韦等。
  (三)一般预防措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是预防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重要手段,主要措施包括: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勤洗手;保持环境清洁和通风;尽量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避免接触呼吸道感染患者;保持良好的呼吸道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用上臂或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咳嗽或打喷嚏后洗手,尽量避免触摸眼睛、鼻或口;出现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居家休息,及早就医。

来源:国家卫健委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